1.1地下室顶板超过一定的长度如60米未设沉降缝堵漏或变形缝进而产生结构性裂缝:
按规范的长度要求设置沉降缝或变形缝。
1.2不均匀沉降引起的结构性裂缝,如主楼与裙房是未设沉降缝的整体地下室,但桩基不在同一持力层:
如果主楼与裙房的桩基不在同一持力层,则应设沉降缝或变形缝堵漏断开。
1.3抗拨桩或抗浮措施不合理引起的结构裂缝:
a、抗拨桩的抗浮力在枯水期时应大于结构自重与地下室周边回填土的压力之和。
b、抗拨力不足时,除应及时回填土外,基坑外降水措施暂不停,尤其要有突降大雨时的应急排水措施(基坑外安装一定数量的自动水泵,紧急情况下自动往地下室内抽水)。基础底板如有管井暂不能封堵。
C、抓紧上主体结构
1.4混凝土养护期未到提前拆除底模形成的裂缝:
浇筑顶板混凝土时需留置一定数量的同条件试块,在拆除支模架及底模前需根据试块强度及设计要求确定是否具备拆除底模的条件(事先需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报告并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
1.5混凝土龄期未到就大量堆放钢管、地下室渗漏扣件等到周转材料或建筑材料或开行重型工程车辆:
混凝土龄期未到或未达设计强度,不得堆放数量较大的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或建筑材料,也不得开行重型工程车辆。
1.6另时性悬挑构件未设另时支撑就堆放材料或开行车辆
另时性悬挑构件未设另时支撑不得堆放周转材料、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或开行车辆。
本文由鼎泰堵漏公司整理编辑,请勿转载! |